Saturday, September 30, 2017

變還是不變,只要自己快樂就好了。

翻看了2011-13年的日記,當時中四至中六。現在2017年,我22歲,大學畢業。大個了許多。也察覺到很多自己沒注意到的變化。有變的,有不變的,但變的壓倒性地比不變的多。穿衣風格不同了,從前喜歡蕾絲、蝴蝶結、玫瑰,還有很多戎指什麼的。現在身上半條蕾絲也找不到。現在喜歡名牌,喜歡名牌的設計和實用度。喜歡自己可以時而帥氣,時而女人味。包包最喜歡LV。顏色和圖案喜歡Tory Burch。很想有一天把Ted Baker的裙子穿得很slender (或許現在已經可以)。現在總是穿很少,可以的話都是穿背心,因為真的很怕熱。這樣說,以前的我好像比現在耐熱很多,穿也穿很多,究竟是怎麼了?是香港比以前熱太多了,還是我真的比以前更怕熱了?還是兩者同時有在進行?

聽音樂的風格也改變了。以前喜歡Metal,現在不喜歡。Metal還要聽很廣,symphonic的,heavy的,Post-rock的都喜歡聽。以前喜歡妖精帝國,現在都不聽。以前喜歡聽秋赤音,現在都不聽。現在沒有特別喜歡某類音樂。真的得說一個類型的音樂的話,我喜歡trance。但是那是說了出口也沒有意義的東西。因為Trance不屬於分享的音樂。

最明顯的變化是跟母親之間的關係。以前我跟母親關係非常惡劣。現在跟媽friend過夾band。以前都覺得媽很煩,媽不理解我,也討厭跟媽的那套。現在覺得媽是對的,都聽她說的。也所以,再沒有像以前一樣吵架、打架、離家出走、離婚、放樓的戲碼上演。

以前跟馬利雖然是朋友,每天都會見,還一起上學放學,但總是覺得她不理解我。現在跟馬利比中學時還要friend很多。我中學時甚至還很炆馬利怎麼無法理解我。現在大個了,跟馬利找到很適合大家的相處方式,我很喜歡她,發自內心的。我也知道她很喜歡我。我們變成真正意義上的朋友。那是上了大學才發生的事。

我愛朋友的方式亦不同了。比以前更愛,但也比以前更沒所謂了。以前一直都是活在自己的世界。朋友,偶然有個有共同話題,都喜歡看動畫的就已經覺得足夠。因為我大部分的時間都在自己的世界裡嘻嘻哈哈。現在,跟朋友有沒有共同興趣也沒有關係,能互相理解和體諒就已經很好了,對我來說。現在從「自己的世界」走出來,跟不同的人做朋友 。對方看不看動畫也沒關係。以前「自己的世界」很熱鬧,幻想都在滿腦子飛來飛去,圍著我轉。現在,「自己的世界」少了很多幻想,現在比較喜歡想現實裡發生的事。因為現實的事本來就夠有趣!甚至是比幻想還要瘋狂和難以相信。比起以前活在自己的世界裡開心度日子,現在更喜歡跟朋友在現實一起分享開心。所以我才覺得我愛朋友的方式不同了。

至於,由中四到現在一直沒有變的,只有很少,不過不是沒有。例如就是,喝咖啡。以前中學每天回到學校都得先買罐咖啡喝,否則我那天靈魂早就出竅。現在還是一樣喜歡喝咖啡。每天都可以喝上個三五杯。跟朋友聊天也很喜歡來一杯咖啡。不過現在大個了,不再喝雀巢那種一罐罐的咖啡。

不變的。還是依舊很討厭自己的中學。讀中學的時候很討厭中學。讀完,連大學也畢業了還是很討厭中學。沒有好的回憶。日記裡幾乎都沒怎麼提學校的事,有的都是上學前和放學後的事,跟馬利和塞巴斯吃M記什麼的,跟學校完全沒有關係。但是當年開學禮文叔衝上台罵校長的事,我倒是有記在日記裡。學校裡的我,和學校外的我,很大出入。學校裡的我,額上大大隻字寫著「別來煩我,我住在二次元的」。學校外的我,其實很活潑開朗,會經常跟朋友到處去玩。現在還是無法相信自己那六年是怎麼捱過的。

另外一樣不變的就是堅持上學以外還擁有自己的生活。大概是因為中學太坎坷才會使到我有這樣的一個堅持。要重視自己的感受。生活,要包含自己喜歡的事。喜歡喝咖啡,那就喝個夠。喜歡見誰,就儘管去約。想不見誰,那就不要見。不要讓自己難受,更不要因為自己難受而使人難受。變還是不變,只要自己快樂就好了。其它的也不重要。

2017年9月30日


2 comments:

  1. 感覺自己變了,只是成熟了。善良的本質永遠不變,你還是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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